【原创】离职期间需要自己继续交社保么?

有人说,离职了以后需要自己继续交社保,否则社保中断了会不大好,但我一直不清楚有啥不大好的,今天有幸跟我们公司的人力资源交流了一下,让我找到了一个继续交社保的理由,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有点儿用。

一个理由:

对于深圳户口的参保人来说,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与连续参保年限有关,如果因离职等原因中断交社保时间超过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会清零。比如说,如果你连续参保好多年了,你的医保支付限额就很高,但是你离职3个月没交社保,等再找到工作以后,因为你的连续参保年限清零了(但医保账户里面的钱不会清零),你的医保支付限额就会一下子降得很低,万一你有啥意外(保险就是为意外准备的),就只能享受最低的医保支付限额了。

如何回避:

为了回避这种情况,一般你可以离职后委托原公司继续帮你交社保,或者自己交。据我所知,离职后我们只需要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包括公司交的部分和自己交的部分,不可以只交医疗保险),但是缴费基数可以自己选择(当然选择下限),所以也不用多少钱。具体情况视当时政策而定,到时候可以问问公司的人力资源或上网查查,但最好先知道有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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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

第五十七条[基本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 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第二十条[参保中断处理]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

2、深圳卫视:深圳社保局称医保中断3月清零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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